正确处理旅游安全纠纷
??出门旅游、安全第一
“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这是旅游从业人员再熟悉不过的忠告。旅游者的安全是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和旅游者本身关心的焦点。旅游安全包括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旅游者的旅游过程中,不论责任在谁,只要发生了旅游安全事故,旅游纠纷就在所难免。在所有的纠纷中,旅游安全的纠纷对旅游者的损害往往最大,而且损害原因复杂,处理起来较为棘手。
造成旅游者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原因大致有四种:
1、旅行社及其相关企业的过错。主要表现为旅行社等旅游企业提供的服务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比如,旅行社提供的旅游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结果在旅游途中发生安全事故;或者旅行社没有对旅游途中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进行事先提醒和说明,如旅行社不提前召开行前说明会,告知旅游者有关注意事项,旅游者对旅游目的地的安全情况一概不知,直接导致旅游者安全事故的发生。
2、旅游者自身的过错。由于旅游者主观和客观的原因,其人身和财产的损害是由自身的原因造成的,诸如旅游者法制观念淡薄,不遵守交通秩序、硬闯红灯发生车祸;旅游者的身体状况不理想,却参加高风险、强刺激的活动,疾病的突发就在所难免。
3、外来因素对旅游者的损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发生被其他交通工具撞伤、行李丢失、财务在饭店被盗、洗浴间滑到伤及身体、参加惊险娱乐活动受伤等事件。
4、旅游者之间打架斗殴,导游没有及时劝阻、报警,导致旅游者一方或双方人身和财产遭受更大损失。
在旅游过程中,不论旅游者的人身还是财产遭受损失,只要不是旅游者自身的原因,旅游者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同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这实际上规定了对旅游者人身和财产损害纠纷的解决途径,旅游者可以直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追究提供服务的经营者的违约损害责任,也可以通过其他手段,要求追究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以维护旅游者自身的合法权益。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活动,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当推荐旅游?吖郝蛳喙氐穆糜握吒鋈吮O铡!痹诖颂嵝炎急赋鲇蔚穆糜握呔×抗郝蛳喙氐母鋈吮O眨员U先松砗筒撇陌踩蚣跎傧嘤Φ乃鹗А?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七日